發出此話題的作者說:對"人"有益的超前產品,定義是科學的範疇嗎?
發出此話題的作者說:難道需要科學權威的認定才稱得上是創新嗎?
[創新]的定義是甚麼?
我們被父母所生而且世上找不出第二個相同基因組合(至少目前是)的人,父母的家庭是我們的[原生家庭],那麼我們這個身體所有的細胞組織結構是因為父母結合創造的,應該不用質疑,是吧?
當我們被創造出來時,我們是"新生命"一點都不假,不過,需要負責接生醫師的出生證明書,這是用科學的精神與驗證方式所採取的認同作為也是社會的需要,當中重要的是證明這個新生命的出處無誤轉而被群體所認同,新生命是"人"雖不是唯一的"人"但他被創造出來,所以我們稱之為"新生兒"而非"創新的人"。講到這裡我們注意到了一個問題,這個新生兒就生物學的角度來說他是獨一無二的生命個體,而且是前所未有的基因結構中複雜染色體的重組,這樣的理解似乎這個"新生兒"也可以稱之為[創新]的生命。請給ㄧ點時間,我明白這個[火熱話題]所要表述的心情與現實的際遇。
科學,它是甚麼?
科學所說的是實驗證明,以實驗的精神在一個訂定標準的邏輯思維與論證下,經過反覆的過程論證與實踐,過程當中一再的舉出反證,當任何一個反證可以舉出要證明的創建有絲毫的疑慮或不確實者,這樣都可稱此論證主題或實務的創建(新)不成立。
產品如果使用在人的身上,無論是用的、吃的、穿的等等,在法治的社會裡唯獨達到公信力的認可,經過此一程序才能廣被人群接納,這也是科學的方式;在現今的社會裡知識擴張到知識性與覺知性老早就被劃分為南北分歧。孰不知整體來說兩者是一體兩面的。
至於[創新]有很多方面的思考,如何定義或者解釋。涉及公論與在群體生活裡,我們學習西方的知識與生活方式已行之有年,[創見]、[創造]、[新的]、[創作]、[發明]等,這些名詞的定義其實有很多有待辯論的。
試述一二如下:
[創見],例如牛頓發現地心引力,他用拋物線的視覺型態來證明他對地心引力的發現是實際存在的;而地心引力並不是因為他的發現而存在。換句話說本然存在的事實被發掘並舉證予以解釋成立者為創見。
[創造],例如貝爾發現聲波可透過一端傳達到另一端,這樣的[創見]以至於他[發明]了電話。此電話則為[創造]、[創作]。簡單的說此電話產品前所未有即是[創造]。
[創作],透過各種因由或發想或加上模傲挪用的引發,應用現有的各種實材製作或組合或延用改良,無論是視覺的(書畫創作)、聽覺的(音樂)、觸覺的(感官需要)、味覺的(美食)、嗅覺的(香水、香包)等等。
[創新],從字義上來看應該是表達"創造(建)新的",這個意思!!
問一:超出典範的技能算不算創新?
答:應該算是。原因是所謂創新應超越原來既有的成規甚至排除既有的典範於外。
問二:連現代最尖端的科學儀器都檢測不出來的超前產品,但又在功能上對人類超常有益產品誰能界定他就是創新?
答:當然得先看產品是甚麼?我想如果是對人體有超長益處的產品,如果是吃的,它的成分目前應該有適合的儀器(微分子離心機分離術)可以檢驗出來成份,再根據成份的用途予以佐證。如果是用的,物理原理應該可以配合中、西論點去佐證的。
問三:創新這個定義非得要權威鑑定嗎?
答:所謂權威當然是現今公認的個人或團體持有相關證照並廣被群體意志所支持擁戴的一種力量,這是社會的認定,是集體生活的機制、是權宜,是安全,也是保障。其實千萬別誤解,有很多事情是與人為的心態有關,只要可以拿出實驗過程的確切資料(實體實驗)且有效的說服並證明使用前與使用後的差異比較,以茲證明就是權威啊!!!
任何一種產品的發生都很不容易,製作的辛酸與過程中所經歷的失敗應該很多,
特別是研發與創新所耗的成本與光陰、血淚外人是無法想像的;當[創新]成功時又必須通過社會合理的檢視,透過有關當局的發給證書後才得以保證它的可靠性與真正的[創新]。這種方式能夠成立的關鍵在於個人利益也必須以社會的整體利益為先,更是為了保障個人利益的措施,再說[創新產品]既然攸關廣大群眾的身體利害得失,那麼這樣對新產品的確認標準就顯的非常重要了。
如果,鑑定方式的標準,發現意見相左的時候,在自由論述與民主法治的時代裏面,應該是可以發起討論並更新它的適用性。相關法令的陳舊或不足也可以透過法定的程序與已更改之。
以上
拙見,祈不吝指教!!
[火熱話題][創新]的釋義是什麼
相關文章